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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为省政府决策服务的咨询研究机构,是省政府领导的厅级事业单位。

中心职责

    1、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、综合性、战略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咨询报告。

    2、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,提出研究报告和实施建议。

    3、分析研究经济发展形势,提出科学预测和对策,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。

    4、向省政府和综合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和信息。

    5、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咨询研究任务。

历史沿革

   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六月,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应运而生,是从事经济与社会政策方面研究的决策咨询机构,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。

  一九九一年八月经省政府批准,恢复省政府商业研究中心,人员及编制从经研中心划拨。经研中心编制减为
65人,内部机构由11个处(室)减为9个,人事处并入办公室,成立社会发展研究室;原商业经济研究室、第三产业研究室随商业研究中心划出。重新调整后的9个内设机构有:办公室(含老干部、人事工作,为便于工作对外保留人事处的牌子)、科研组织处、编辑室(对外称《辽宁经济》杂志社)、情报资料室、经济科技战略室、对外经济研究室、经济管理研究室、经济动态分析研究室、社会发展研究室;另设机关党委。一九九二年四月三十日,新一届党委由5人组成。纪委由3人组成。

       一九九四年在机构改革时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将省政府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并入省政府经研中心,更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。同年十一月省政府办公厅以辽政办[1994]108印发了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》同时,省委先后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充实。一九九五年七月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、纪委进行换届改选。经全体党员选举,并报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批准,新的机关委员会由7人组成。机关纪委由3人组成。一九九五年十二月,经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批准,组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会暨第一届委员会。

      二OO四年政府机构改革后,内设8个专业研究室、4个辅助和行政管理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、综合性、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咨询报告;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,提出研究报告和实施建议;分析研究经济发展形势,提出科学预测和对策,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;向政府和综合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和信息;完成中共辽宁省委、辽宁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咨询研究任务。